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设计系2016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设计系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将遵循《厦门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并结合两系的实际情况进行。
一、 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 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接受审查:
(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6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http://zs.xmu.edu.cn 下载);
(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5 )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 6 )2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和复试准考证;
(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http://zs.xmu.edu.cn 下载);
( 8 )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注意: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复试体检: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应在复试期间到厦大医院参加体检。保留录取资格生不管是否已经体检,都必须参加此次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体检后,在复试期间将体检表与上述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一并交到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吕老师处(电话:0592-2182165)。
3.专业复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复试报到时间:2016年3月9日上午 8:30-11:30
复试报到地点:艺术学院A座3楼会议室
复试时间: 2016年3月9日下午3:00开始
4.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占8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10%,专业外语笔试和口语测试占10%。
5. 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及复试成绩权重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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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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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
(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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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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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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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绘画、书法、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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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材料与多媒体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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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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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命题创作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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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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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创作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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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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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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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和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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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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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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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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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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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写生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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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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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创作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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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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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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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和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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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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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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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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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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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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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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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创作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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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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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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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和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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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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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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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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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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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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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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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创作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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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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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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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和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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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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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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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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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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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临摹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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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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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创作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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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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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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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和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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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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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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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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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艺术史及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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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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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史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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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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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理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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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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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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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和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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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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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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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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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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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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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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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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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设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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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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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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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和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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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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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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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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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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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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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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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设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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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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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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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和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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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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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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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包装设计研究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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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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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基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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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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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设计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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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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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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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和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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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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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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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影像与广告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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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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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基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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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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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设计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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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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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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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和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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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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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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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美术系提供画纸、画布、画板、画架、电脑。其他学生自带。
三、 录取
1.复试合格考生是否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美术系、设计系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考生按美术学(国画、油画、漆画、书法、综合材料与多媒体艺术)、美术理论(视觉艺术史及理论研究)和设计学(平面设计、环境艺术、可持续性包装设计研究与开发、数字影像与广告设计研究)三个学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名录取。根据各专业方向考生数额比例及各方向相对平衡择优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及格(百分制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推免生已确定录取,上次考试成绩排名作为评定奖学金的依据。
4.为尽可能保证复试改卷的公正性,避免不必要的干扰,我院考生录取时,只按各专业方向录取。录取新生报到后,再按学生选导师、导师选学生的顺序,双向选择落实每位新生专业方向的具体导师。
四、 奖学金
我校从2014年9月起构建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全日制学历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为:学业奖学金1.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校长助学金0.12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注: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另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1000万元左右(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 :http://xsc.xmu.edu.cn )。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2016年3月2日